狀況
服務條款
範圍
這些銷售條件僅適用於 BGB 第 310 (1) 條所指的企業家、公法下的法人實體或公法下的特別基金。與我們的銷售條件相矛盾或背離的客戶條件只有在我們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其有效性時才會被承認。
這些銷售條件也適用於與客戶的所有未來業務,只要它們是相關性質的合法交易(作為預防措施,銷售條件應始終附在訂單確認中)。
根據具體情況與買方達成的個別協議(包括附帶協議、補充和變更)始終優先於這些銷售條件。書面合同或我們的書面確認對該等協議的內容具有權威性,但須有相反證明。
提供的文件
提供給客戶的與下訂單有關的所有文件 - 也以電子形式 - 例如B. 計算、圖紙等,我們保留產權和版權。除非我們明確書面同意,否則第三方可能無法訪問這些文件。
除非另有約定,購買價格應立即到期。
保留權
僅當客戶的反訴基於相同的合同關係時,他才被授權行使保留權。
交貨時間
我們指定的交貨時間的開始以買方及時和適當地履行義務為前提。保留未履行合同的例外情況。
如果客戶不接受或違反其他合作義務,我們有權要求賠償我們在這方面遭受的損失,包括任何額外費用。我們保留提出進一步索賠的權利。如果滿足上述條件,則所購物品意外丟失或意外變質的風險在客戶未接受或付款的時間點轉移給客戶。
如果我們非故意或由於重大過失導致交貨延遲,我們將在統一費率補償框架內對延遲的每一整週負責,賠償金額為交付價值的 3%,但不超過交付價值的 15%。
由於交貨延遲,客戶的進一步法律索賠和權利不受影響。
發貨時轉移風險
如果貨物是應客戶的要求發送給客戶的,貨物意外丟失或意外變質的風險在貨物發送給客戶時轉移給客戶,最遲在他們離開倉庫時。無論貨物是從履行地發貨還是由誰承擔運費,這都適用。所有權保留
我們保留交付物品的所有權,直到交付合同中的所有索賠均已全額支付。這也適用於所有未來的交付,即使我們並不總是明確提及它們。如果客戶的行為違反合同,我們有權收回購買的物品。
只要所有權尚未轉移給他,客戶就有義務小心對待所購買的物品。特別是,他有義務自費以重置價值為他們提供足夠的保險,以防止盜竊、火災和水災(注意:僅在銷售優質商品時才允許)。
我們承諾應客戶的要求釋放我們有權獲得的證券,只要它們的價值超過要擔保的債權的 20% 以上。
保修和缺陷通知以及追索權/製造商追索權
購買者的保修權利要求他正確遵守德國商法典 (HGB) 第 377 條規定的檢查和投訴義務。
各種各樣的
本合同和雙方之間的所有法律關係均受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不包括聯合國銷售公約 (CISG)。
除非在訂單確認中另有說明,否則本合同產生的所有爭議的履行地和專屬管轄地均為我們的營業地(注:如果至少一方是本合同的一方,則不允許使用該條款。公司未進入商業登記冊)
雙方為執行本合同而達成的所有協議均以書面形式載於本合同中。
依戀
評論
儘管根據 § 310 Abs 條款禁止 §§ 308、309 BGB 的目錄事實。 S.D. § 14 BGB 被使用,不能自動假設使用 §§ 308, 309 BGB 中提到的條款對公司通常能夠承受 §§ 305 ff. BGB 的內容控制。根據 BGB 第 307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1 款,也適用於針對企業家的一般條款和條件的使用,如果出現疑問,則假設合同夥伴處於不合理的劣勢,如果該條款與法律規制的基本基本思想,不背離,是要假定是相容的。根據判例法,這導致§§308、309 BGB的條款禁止目錄通過§307 BGB的解釋在商業交易中具有間接意義。德國民法典 (BGB) 第 308 條的禁止條款一般可轉讓給企業家之間的銷售,因為在其評估範圍內考慮了商業特徵。另一方面,根據 § 309 BGB 的禁令,這種一攬子解決方案是不可能的,但違反 § 309 也表明該條款在企業家之間的銷售情況下無效。在使用條款和條件之前,建議由法律專家進行單獨檢查。
透明度要求
這一要求意味著條款和條件中的條款即使不明確和易懂,也具有不合理的不利影響。這一要求意味著不透明的條款本身,在內容方面沒有增加合同方的不合理劣勢,將被視為無效。此外,這也意味著透明度要求也適用於價格條款和性能描述條款,這些條款通常被排除在內容控制之外。
通知缺陷的義務
對於不明顯的缺陷,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缺陷通知期不得短於一年。期間的開始是時效期間的法定開始。
補充表演時的費用報銷
根據德國民法典第 439 (2) 條的規定,賣方必須承擔後續履約所需的費用(例如運輸、差旅、人工和材料成本)。條款和條件不得排除此義務。
對補充履行的限制
對於有缺陷的物品,買方可以選擇修復缺陷或交付無缺陷的物品,或者,如果滿足先決條件,則賠償損失。只有當補充履行不成功、不可能或不合理時,買方才能——其次——主張保修權利:撤銷或減少。如果補充履行失敗,合同另一方被剝奪降低價格的權利,則僅對補充履行的限制是無效的。
責任限制
任何基於用戶故意或過失違反職責或用戶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代理人故意或過失違反職責而導致的生命、肢體或健康傷害造成的損害責任的免除或限制均無效。
欠款利息
從違約開始,買方除了支付購買價款外,還欠賣方違約利息。如果消費者參與銷售合同,無論是作為買方還是作為賣方,利率都比基準利率高 5%。在企業家之間的銷售合同的情況下,由於債務法的改革,利率將提高到基準利率之上的8%。